(学生时代的样子就是这种,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天塌下来了可以用手支撑,易如反掌的乳臭未干孩子样。)
就在我出国之前,有预感会收到工作通知书。
刚刚才从狮城回来,明天当一天的孝子(孝顺本来就是我的责任),星期五早晨就抵达澳门了。爸爸的“飞机原则”还是一样没有改变,象他这么居安思危的人已经很少了。我以为他久久没有提起过以为他忘了,那天当他知道我与哥哥是搭同一班航线出门的时候脸色就马上变了。
终于都在狮城跟Ding2 & WL碰面了。Ding2真的是很38咯!他讲他在Raffles clinic里头做MO月薪还可以(SGD10000 ~ RM25000++)我们两个初生之犊直接是wow! 我以后也是计划好好要去Perth然后定居那里。Wai Leong高个子,皮肤黝黑,低沉的嗓音,笑起来有几番Shazmin的感觉。
Blogspot上一次好像有问题,然后一搁就是半年接近一年了,我之前答应自己的70天流浪日记也还没开始写,我知道记忆会不断的被更新,若干年后,还剩下多少。
《鲁滨逊漂流记》看了几个月也终算翻到最后几页了。
三毛的书究竟还会激起我的多少次的出走?
这次是最后一次了,我的梦靥,浑浑噩噩的医院日子就快要开始了。
这一次留下来是为了我的家人,其实我有考虑过槟岛,我不喜欢千遍一律的生活,就像那些大城市里在四四方方块的格子里打工的上班族,小时候不曾见过不见怪,长大以后才真正相信真的有这样的人们一辈子就被困在自己的框框里头打滚,出不来,也进不去。
太过安逸的生活有觉得闷。我觉得,一定要有一些什么嗜好可以拴得住我,不然我不觉得我可以一辈子酱紫工作下去。喜欢Zumba dance的现在念着phD;喜欢潜水的都在靠海城市;喜欢clubbing的都去了首都;粘家的都每天家里医院两地跑,大家除了医院生活之外,生活还是一样多姿多彩!我呢?我本身除了吃以外,可以满足我的大概就是flora& fauna了吧!潜水?要不就去斗湖吧,我的超级好朋友都来自东马,东马人比较纯朴,比较友善。
Kevin刚满一年HOship,他想要出走了。
Lyon& Michelle打赌我做工耐不到9个月就辞职不干了,KC屈指一算6个月赌注,Kevin怎么都觉得象我这种娇生惯养的人做不了1个月。怎么大家都如此看不好我?
但是我是那种你越看低我我就偏要唱反调的人。2年很快就熬过去的。爸爸今天吃晚饭的时候送了我一句名言: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我会一直秉持这个原则。